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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装船前的符合性认证服务(PVOC)
2005年9月29日,肯尼亚标准局(KEBS)宣告对于所有出口到肯尼亚的产品,确保其遵守适用的肯尼亚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认可的规范,需实施出口前符合性认证(PVoC)。KEBS于2016年8月发布新规定,从9月1日起整柜出口到肯尼亚的货物需执行监装。
2005年9月29日,肯尼亚标准局(KEBS)宣告对于所有出口到肯尼亚的产品,确保其遵守适用的肯尼亚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认可的规范,需实施出口前符合性认证(PVoC)。KEBS于2016年8月发布新规定,从9月1日起整柜出口到肯尼亚的货物需执行监装。
海关联盟EAC认证是海关联盟国家共同的认证,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ТР ТС): 由海关联盟认证机构参与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合格声明。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按要求配合填写认证申请表;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号》,特殊行业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
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该指令是通常称之为ATEX 100A的“新方法” 指令,即现行的ATEX防爆指令。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要应用的技术要求――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1993年05月10日乌克兰部长内阁颁布第№46-93号“标准化及认证”法令/ Декрет Кабин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О 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и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ю” от 10.05.93 №46-93,并推出了乌克兰УкрСЕПРО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
个人防护CE认证指令89/686/EEC,这是1989年由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 Community)即现在的欧盟(EU-EUROPEAN UNION)所共同立法通过的第686号指令,于1989年被欧洲国会和欧洲委员会采用,强制执行日期为1995/7/1 ,修订号: 93/68/EEC; 93/95/EEC; 96/58/EEC
根据2004年7月6日乌内阁第318号决议《关于进行产品认证条例》规定,针对在乌国境内呈现的产品类型,其认证符合乌国的规范性文件。认证机构有权承认来自独联体国家以及其他国家产品的认证证书,前提是已于这些国家签订认可协议。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产品进行的鉴定,认证机构决定是否承认外国证书。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合格证书的认可仅适用于单批次进口货物。由第三方出具的证书无法识别。例如,俄罗斯机构所颁发的德国产品的合格证将不被认可。